畜牧人
標題:
連云港匯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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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ejialun007
時間:
2009-3-29 17:12
標題:
連云港匯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查封
今天中午看央視<每周質量報告>節(jié)目,江蘇某大型漁場鯉魚大面積出血掉磷死亡,經檢測發(fā)現連云港匯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魚料含喹乙醇 244 PPM,魚體檢測殘留喹乙醇 4.4 PPB,是主要致死病因,因違反國家法規(guī),該廠被查封立案.
有沒有知情當地朋友,能說說現在情況嗎?
作者:
xiejialun007
時間:
2009-3-29 17:17
我市一公司涉嫌在水產飼料中添加喹乙醇
2009-03-17 09:18 來源: 連云港日報 字體:大 中 小
□ 侍揚 滕洪
【連云港新聞網】 筆者昨日從聯(lián)合調查組獲悉,因涉嫌在生產水產飼料過程中添加喹乙醇,導致灌西鹽場二灣工區(qū)養(yǎng)魚戶發(fā)生死魚事件的連云港市匯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被責令停產整改。根據國家相關法規(guī)并結合匯農公司的違法情節(jié)、違法手段、社會影響、危害程度,聯(lián)合調查組對匯農公司作出了“責令其立即改正、處以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在得知連云港市匯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在生產水產飼料過程中添加喹乙醇,導致灌西鹽場二灣工區(qū)養(yǎng)魚戶發(fā)生死魚事件后,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市領導作出專門批示:群眾利益無小事,食品安全無小事,要求相關部門必須一查到底,嚴肅懲處。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江蘇省農林廳有關執(zhí)法人員的具體指導和直接參與下,由市農業(yè)局牽頭,市國稅局、海洋與漁業(yè)局、物價局、連云港工商局、江蘇金橋鹽化集團有關人員組成聯(lián)合調查組對西旺公司魚塘死魚事件進行了調查。
聯(lián)合調查組相關負責人告訴筆者,匯農公司涉嫌在生產魚飼料中添加喹乙醇的行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當予以認定。目前,聯(lián)合調查組已依法責令匯農公司停產整改,并對該公司所有的庫存成品魚料進行全面抽檢,在未出檢測結果前,所有庫存成品魚料一律不得上市。執(zhí)法人員及時向匯農公司送達了責令停產整改通知書,對該公司的生產場所、成品庫房進行查封,并對該公司庫存的部分涉嫌問題魚飼料進行易地登記保存。對于已銷售的涉嫌問題飼料,聯(lián)合調查組現令匯農公司予以追回,并在農業(yè)部門的監(jiān)督下作無害化銷毀處理。對匯農公司在生產1003魚飼料過程中使用喹乙醇的行為,根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的規(guī)定,結合匯農公司的違法情節(jié)、違法手段、社會影響、危害程度,聯(lián)合調查組對匯農公司作出了“責令其立即改正、處以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聯(lián)合調查組將督促匯農公司依法承擔有關民事賠償責任并提請部、省飼料行政主管部門吊銷匯農公司飼料生產企業(yè)審查合格證、有關飼料產品生產許可證和批準文號。另悉:市海洋與漁業(yè)局兩次赴灌西鹽場隨機獲取鯉魚樣本,經實驗室檢測,均未檢出喹乙醇。
相關鏈接:喹乙醇為淺黃色結晶性粉末,無臭、味苦。少量喹乙醇使用能十分顯著地提高動物的生長速度,但喹乙醇在動物體內蓄積達到一定程度時,會誘會細菌染色體致畸,導致動物大量出血而死,尤以鯉魚成魚發(fā)病率、死亡率為高。 ?。ň庉嫞核翁硪恚?hr noshade size="2" width="100%" color="#808080">
作者:
ZQZ
時間:
2009-3-29 22:09
根據SC/T?。常埃保梗玻埃埃礄z測標準,魚體中檢出限是0.05MG/KG,而現在檢出的是o.0046mg/kg,竟然也判定,檢測機構是白癡!
[ts]ZQZ 于 2009-3-29 22:11 補充以下內容[/ts]
匯農并沒有被查封,總要講道理!
[ts]ZQZ 于 2009-3-29 22:13 補充以下內容[/ts]
央視記者憑什么下結論,死魚就是飼料造成,據了解,根本就沒死什么魚,賴帳而已!
作者:
ZQZ
時間:
2009-3-29 22:18
報道此事的記者和個別養(yǎng)殖戶有關系,為了轉嫁損失就胡說八道.大家都知道,2008年養(yǎng)魚虧損.他們抽檢了11個批次的了,其中十個批次檢出喹乙醇含量為;4.7-3.5PPM(此含量絕不是人為添加,也不會對魚有影響),一個批次為244PPM.但匯農提出此批料有人造假,但無人理睬.此批次料只用6噸,即使是真的怎么會造成6000畝魚中毒?
作者:
ZQZ
時間:
2009-3-29 22:22
大家都看到了連云港新聞網也講兩次檢測魚體都沒檢出含有喹乙醇,但央視卻說檢出,互相矛盾.
作者:
ZQZ
時間:
2009-3-29 22:25
同行的朋友請注意:魚飼料中使用喹乙醇怎么樣處罰沒有法律依據,此次事件,江蘇省有關部門請示國家農業(yè)部,得到的答復是適用獸藥管理條例62條(口頭答復,拒絕書面).
[ts]ZQZ 于 2009-3-29 22:37 補充以下內容[/ts]
據了解.此事是由于匯農太吝嗇不愿意給記者封口費造成的,得不償失!
作者:
ZQZ
時間:
2009-3-29 22:43
大家注意看,整個記者的調查的過程養(yǎng)魚戶說什么都得到認可,根本不給匯農申辯的機會.我了解的情況是連云港市有關部門調查的結果根本就不是這樣.
作者:
ZQZ
時間:
2009-3-29 23:31
事件的經過:由于2005、2006、2007連續(xù)三年匯農公司的魚飼料在灌西鹽場部分魚塘使用反映效果良好,魚塘的發(fā)包商即飼料經銷商江蘇省西旺水產實業(yè)有限公司(一家專門從事魚塘開發(fā),水產養(yǎng)殖,飼料經營的國有股份有限公司)在經過全面考察的基礎上,決定該公司2008年新開發(fā)的5720畝魚塘(該魚塘分包給37戶養(yǎng)殖戶,這些養(yǎng)殖戶之間大都是親戚關系,行動一致)全部使用匯農公司的飼料(使用西旺公司統(tǒng)一供應的飼料是養(yǎng)魚戶承包魚塘的前提條件,西旺公司把飼料加價賣給養(yǎng)魚戶,由于養(yǎng)殖戶缺少資金,養(yǎng)殖戶使用飼料只拿出15%的飼料款,其余由西旺公司墊付,待年底賣魚時西旺公司從養(yǎng)殖戶的賣魚款中扣除墊付的飼料款,雙方約定2008年12月底前賣掉所有的魚,這是一種慣例做法),到2008年11月初停止用料共使用匯農公司1003鯉魚料4500噸,使用一直很平穩(wěn)。其間,2008年中秋節(jié)養(yǎng)殖戶賣掉了大約10%的成魚,當時魚價尚高,養(yǎng)殖戶沒有提出任何問題。由于2008年原材料價格過高導致飼料成品價格創(chuàng)造了歷史之最,到了年底由于經濟形勢的影響,賣魚時魚價大幅度回落,全國的養(yǎng)魚都面臨嚴重虧損的局面,中秋節(jié)以后魚價一路走低,養(yǎng)殖戶面臨虧損的壓力愈來愈大。養(yǎng)殖戶觀望賣魚的心理越來越強。11月初部分養(yǎng)殖戶代表找到西旺公司,提出在每斤魚補貼0.15元的條件下開始賣魚(周圍許多地方也在這么做),總計需補貼75萬元(預計可出產魚500萬斤),西旺公司拒絕了這一要求。此后,在虧損壓力下,養(yǎng)殖戶向西旺公司提出飼料有問題、魚捕撈過程魚有死亡必須給說法才肯賣魚還飼料款,否則不賣魚不還錢,但養(yǎng)殖戶拿不出任何有效的證據。此后,西旺公司提出了兩套解決問題的方案,一是西旺公司按市場價收購全部的魚,二是西旺公司先拿出500萬元放在公證機關,待養(yǎng)殖戶找出證據后用以賠償,這兩套方案都沒有得到養(yǎng)殖戶的認可。后來西旺公司本著照顧養(yǎng)殖戶利益的角度出發(fā),為了盡快收回所墊付的85%飼料款,也為了不影響2009年的養(yǎng)殖,經多次協(xié)商,于2008年12月20日與絕大多數養(yǎng)殖戶達成書面補償協(xié)議,放棄飼料經營所賺的錢對養(yǎng)殖戶進行補償,這樣的補償已經使養(yǎng)殖戶得到了很大好處,養(yǎng)殖戶書面承諾不再追究發(fā)包商、飼料經銷商、生產商的有關池塘、飼料質量、飼料比等相關事宜的補償、賠償責任(有簽訂的協(xié)議為證)。養(yǎng)殖戶也書面承諾立即自行組織賣魚,一切風險由養(yǎng)殖戶自行承擔(共計37戶養(yǎng)魚戶2008年12月20日簽訂了34戶,另幾戶雖然沒簽訂協(xié)議但也認可協(xié)議)。
但在協(xié)議執(zhí)行期間,養(yǎng)魚戶為了為2009年準備養(yǎng)殖資金普遍采取以下幾種手段以達到拖延還飼料款的目的:1、偷賣魚或賣魚錢不交給西旺公司。2、和魚販勾結少報重量,故意壓低價格背后交易。
由于這些做法被西旺公司發(fā)現,雙方發(fā)生了幾次大的沖突,也驚動了地方政府和公安機關。也曾導致一車已捕撈上來的魚遲遲不能拉走而死亡的事件,養(yǎng)殖戶因此而繼續(xù)鬧事。
在這個過程中,一名假冒的中央電視臺記者參與其中,煽動養(yǎng)殖戶鬧事并制作了大量的虛假資料以達到索要封口費的目的,事情敗露后,假記者在臨近春節(jié)前消失,真正的央視記者2009年的正月初八初次來采訪,2月14日江蘇省畜牧獸醫(yī)局的有關人員到匯農公司進行調查,2009年2月18日中央電視臺記者再次來到連云港市調查此事,陪同的江蘇省畜牧獸醫(yī)局的有關人員抽取了一個飼料樣品(僅一個樣品)進行檢驗,被檢樣品被檢出添加了喹乙醇(244PPM).
第一,養(yǎng)殖戶稱大量魚死亡,不實。養(yǎng)殖戶飼養(yǎng)的成魚80%均于2009年春節(jié)前后出售,目前僅剩下魚苗沒有出售(魚苗不應使用1003魚飼料)。在其飼養(yǎng)過程中,匯農公司及魚塘的發(fā)包商即飼料經銷商江蘇省西旺水產實業(yè)有限公司經常指派工作人員現場察看,從未發(fā)現魚類大面積死亡現象,養(yǎng)魚戶也從未反映過此事。在捕撈過程及運輸過程中魚類出現死亡,也是個別現象,且死亡數量很少,也很正常。同時,其死亡原因不明,是否與飼料質量有關,養(yǎng)殖戶到目前為止并沒有提供科學的鑒定依據,不能僅憑養(yǎng)魚戶沒有證據的一面之辭下結論,更不能以假記者為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而經技術處理的所謂資料下結論。
養(yǎng)殖魚類受氣候、環(huán)境、密度、管理、餌料等多方面因素影響,許多養(yǎng)殖戶是第一年養(yǎng)魚,沒有養(yǎng)殖經驗,在飼養(yǎng)過程中管理不到位,方法不科學。08年6月份以后,匯農公司針對個別養(yǎng)殖戶對飼料質量不放心的問題,曾多次建議對飼料共同抽檢或送檢,但養(yǎng)殖戶不予配合。匯農公司工作人員也多次建議養(yǎng)殖戶采取勤換水等措施,但養(yǎng)殖戶又不予理睬。
此片魚塘原本是鹽田改造而成,又是第一年使用,反鹽現象很嚴重,出現死魚很正常.
第二,2009年2月18日所抽檢產品與匯農公司生產的產品不一致,不能確定為匯農公司生產。目前判定匯農公司1003魚飼料含有喹乙醇的唯一依據是對2009年2月18日所抽檢產品的檢測結果,該產品與匯農公司生產的產品不一致,不能確定為匯農公司生產。其理由有:
1、匯農公司出廠產品所有包裝袋字跡清晰,不可能出現包裝袋模糊的現象。
2、被抽樣品顆粒直徑為2.0mm,而2008年8月26日匯農公司并未生產過此種規(guī)格的產品(1003魚飼料)。
3、現場抽樣時僅有一袋飼料,其包裝袋并未當場拆封,以便檢查內袋的完整性,標簽隱藏在包裝袋里面的部分無法看到,無法辨別其真?zhèn)巍?br /> 4、封口線處疑有二次封包的痕跡。
2009年2月18日抽樣現場,在養(yǎng)殖戶花了近7個小時都找不出符合抽樣條件的飼料情況下,有關人員生硬地指定抽檢標為2008年8月26日的那包1003魚飼料(而偏偏養(yǎng)殖戶前期對飼料質量問題提出異議也是依據一份所謂由灌云縣工商局提供的不明單位的2008年8月26日生產的魚飼料的檢測報告。由于灌云縣工商局采樣程序不合法、沒有封存樣品,且檢驗機構沒有資質,檢測報告所指被檢產品出產公司不明,該檢驗報告無效。就是這樣的一份檢驗報告灌云縣工商局在長達一個多月的時間內沒有和匯農公司見面,而灌云縣工商局卻據此判定匯農公司的飼料有問題并到處宣揚,這是一種巧合還是有其他原因?灌云縣工商局應該知道什么樣的檢測報告是有效的),在場的匯農公司人員提出了異議和理由被生硬地拒絕(現場調查的記者甚至不允許匯農公司的人員講話),為什么不抽檢其它的飼料?為什么記者能肯定地講只有2008年8月份的魚飼料有問題?下此結論的依據在哪里?
第三,魚體中沒有喹乙醇殘留。連云港市海洋與漁業(yè)局2009年1月兩次隨機抽取灌西鹽場二灣工區(qū)的鯉魚經嚴格的實驗室檢測均未檢出喹乙醇(有連云港市海洋與漁業(yè)局文件為證),如果長期使用含高劑量的喹乙醇的飼料,魚體中是不可能沒有殘留的,國內有關機構對此有研究和結論。
第四,2008年連云港市農業(yè)局多次抽檢匯農公司的1003魚飼料均未檢出喹乙醇。2008年連云港市農業(yè)局兩次在匯農公司的倉庫中抽檢了2008年7月10日和9月12日的產品均未檢出喹乙醇,10月14日在灌西鹽場二灣工區(qū)養(yǎng)殖戶那里抽取了幾個批次的產品也沒檢出喹乙醇,2009年2月14日江蘇省畜牧獸醫(yī)局在匯農公司的倉庫中抽樣(2008年10月產品)檢測沒有檢出喹乙醇,2009年2月20日連云港市農業(yè)局執(zhí)法支隊在匯農公司的倉庫查封了7包2008年8月17日的1003魚飼料,為什么不對這幾包料進行檢測?證據是需要驗證的。
第五,確定匯農公司的產品中含有喹乙醇程序不合法。截止2009年2月23日中午,匯農公司沒見到2009年2月18日抽檢樣品的檢測報告和其它任何書面通知,而2009年2月22日中午匯農公司已收到了連云港市農業(yè)局的《責令停產整改通知書》,《責令停產整改通知書》上講2009年2月18日所抽樣品(即匯農公司不認可的產品)中含有喹乙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正式的檢測報告出來后應當允許匯農公司對此檢測報告提出異議,允許要求復檢,在充分搞清楚事實的基礎上才能認定產品含有喹乙醇。有關部門如此地武斷,竟然連企業(yè)的基本權利都剝奪掉。
第六,假中央電視臺記者的消失時間和真中央電視臺記者的出現時間令人費解。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24日間,一直有一批所謂的中央電視臺社教部的記者以調查為名煽動養(yǎng)魚戶鬧事,匯農兩次和中央電視臺人事部聯(lián)系、一次和中央電視臺社教部聯(lián)系并通過中國記者網查驗證實是假記者,中央電視臺社教部也和匯農公司聯(lián)系通告這是一批假記者,在這種情況下匯農拒絕了他們的采訪。該假記者向江蘇省西旺水產實業(yè)有限公司索要10萬元的封口費及提出報銷其他費用被拒絕后即與2009年1月24日消失,而中央電視臺的真記者2009年2月2日(初八)就來調查此事,并且僅僅憑養(yǎng)魚戶的一面之辭就準備報道此事(沒有和其他任何部門接觸),非常草率,僅由于中央電視臺有關欄目組就此事函告國家農業(yè)部,江蘇省畜牧獸醫(yī)局接到國家農業(yè)部的通知后于2009年2月14日到連云港來調查此事(在調查的過程中,面對著獨立調查的江蘇省畜牧獸醫(yī)局的有關人員養(yǎng)魚戶拒絕提飼料供樣品,拒絕共同封樣送檢,此前連云港市農業(yè)局和灌云縣畜牧局的執(zhí)法人員去調查此事養(yǎng)魚戶也同樣拒絕提供樣品,拒絕共同封樣送檢),在國家農業(yè)部根據江蘇省畜牧獸醫(yī)局的調查結果向欄目組提出建議后(連云港市有關部門也同時把有關情況向中央電視臺作了匯報)中央電視臺的記者于2009年2月18日再次來到連云港市調查此事,依據的一些資料也和事實有出入,來源有可疑之處。
第七,退一步說,即便能確認2008年8月26日匯農公司生產的飼料有問題,能否就認為匯農所有批次產品均有問題?更何況養(yǎng)殖戶投喂該批次飼料是否就能導致魚類死亡、死亡多少,目前并無科學或者說法定的鑒定結論。經查,匯農在08年8月26日生產的各種規(guī)格1003魚飼料共計153袋(重量6.12噸)。這6.12噸飼料就能出現養(yǎng)殖戶所說的那么多魚死亡嗎?更何況目前尚無證據證明該批次的問題飼料為匯農生產。
實質上,養(yǎng)殖戶是在一邊與江蘇省西旺水產實業(yè)有限公司協(xié)商調解過程中,一邊上訪申訴,雙方就此事已于2008年底經過協(xié)商已圓滿解決,并已履行完畢。其后,有關上訪材料才陸續(xù)從有關部門轉到地方上來。此時是否就意味著2008年底雙方簽訂的書面協(xié)議就應該撕毀?
此外,養(yǎng)殖戶之所以上訪,一方面是利益驅動,想轉嫁經營中已經出現的風險爭取到額外的經濟利益,另一方面在假記者被匯農識破之后,假記者又進一步煽動養(yǎng)殖戶鬧事,以達到泄憤和證明自己身份之目的(匯農公司經電話咨詢中央電視臺人事部及相關部門,方知此前這些調查的人員不是記者,更不是中央電視臺的人員。匯農針對該情況已于2009年1月21日向有關部門作出了詳細的書面匯報。)
作者:
flyfish01
時間:
2009-3-30 08:47
大家發(fā)表一下意見吧
大菱鲆事件剛剛結束
又出現喹乙醇事件
水產太難了?。。。。。。。。。。。。?!
作者:
CHN
時間:
2009-3-30 08:58
央視的報道漏洞太多,大家仔細分析,純粹是抄作!
作者:
畜牧刀客
時間:
2009-3-30 13:18
靠,這種敗類廠家~~~!!!恥辱~!!
作者:
愚人
時間:
2009-3-30 15:44
都是ZQZ在說,我不知道事情的真正的樣子。所以不發(fā)表評論。不過現在央視的新聞也是不可信的。
作者:
yf62
時間:
2009-3-30 16:23
身正才不怕影子斜,什么時候把喹乙醇完全徹底清除掉?
作者:
ytxiongdi
時間:
2009-3-31 09:52
關注中! 頂
作者:
k54108
時間:
2009-3-31 11:05
社會問題難辦,建議大家用新的鯉魚促生長劑。企業(yè)應該和政府處好關系,不然就是這樣的結果。還有,既然企業(yè)不認同,那就上法院解決。
作者:
yidx
時間:
2009-3-31 20:14
賒銷的后果,
作者:
獅子王
時間:
2009-3-31 21:17
防火防盜防記者。
作者:
zyt7321
時間:
2009-4-1 11:39
實在不可思議:)3:
作者:
漣漪
時間:
2009-4-1 12:35
本帖最后由 漣漪 于 2009-4-1 12:43 編輯
我就遇到過兩次,有兩個養(yǎng)殖戶,一家為了節(jié)省,抱著僥幸心理,預防工作沒有做好,導致有死亡現象,然后就賴是飼料的問題,后來有關部門查證,發(fā)現那家養(yǎng)殖戶倉庫里有多家飼料廠的飼料,他居然不講任何理由的以此向多家飼料廠索賠~~還有另外一家養(yǎng)殖戶,因為前批禽畜有疫情,二批禽舍的消毒工作沒有做好,導致二批禽畜有死亡。居然后面離奇的事情,前面的養(yǎng)殖戶有了討了大便宜的經驗就告訴后者的養(yǎng)殖戶,養(yǎng)殖戶二便要求同樣的條件??!飼料廠都賠償了兩家養(yǎng)殖戶,但那并不代表這一切都是飼料的問題,相反的一點問題都沒有,那為什么飼料廠還是會賠償的呢?原因如下:一。飼料廠在養(yǎng)殖戶禽畜有死亡現象的時候就立刻請有關權威機構進行飼料檢測,結果是多項檢測都符合要求。二。養(yǎng)殖戶口口聲聲的說該飼料廠的飼料蛋白不夠導致禽畜死亡,卻拿不出任何證據。三。2000多只雞該飼料廠送去的15包(40kg/包)飼料,剛吃了2包就會導致雞死亡?可能嗎?四。推而就其次,就算蛋白不夠在使用2包一天不到的時間里就能導致雞迅速死亡的嗎?可能嗎?五。現在國家有在說保護農民的利益,就算農民不對也是變成有理的了,就如同8樓所說的。所以現在養(yǎng)殖戶會利用現在的“保障農民的利益”的走勢威脅生產商,這樣生產商有理也難行阿?。【瓦@樣的形式那么我想說農民的利益有了保障,那誰又來保障農民出身的生產商的利益呢???生產商又有幾個不是農民出身的呢,不過就是投資方向不同而已,?,F在好多新聞報道都以為的追求保障農民的利益,那我想請問農民的定義又是如何呢?又怎樣區(qū)分農民和農民呢?(以上是我的個人意見)
作者:
陳學農
時間:
2009-4-2 18:03
現在央視的新聞也未必全是不可信的
作者:
wanghy
時間:
2009-4-2 21:47
肯定有人說謊,現在的問題是如果還是在調查階段,新聞機構要保持中立。但是中國的新聞機構習慣了自己是政府的一部份,所以政府“保障農民的利益”,企業(yè)自認倒霉。
作者:
k54108
時間:
2009-4-3 12:08
這個新聞我也看了,感覺抽樣程序好像不合理。1、抽樣程序、地點。2、結果應由有CMC的機構出具要好些。3、企業(yè)真的有委屈可以申訴,也可以上法院。4、感覺媒體就把企業(yè)殺掉了。5、企業(yè)若真的添加了喹乙醇,那就活該倒霉?,F在有很好的且合法的鯉魚促生長劑呀,配方做好,魚長的不慢。生長速度只要在當地屬于上等就行了,誰能配出十全十美的飼料?
作者:
small152
時間:
2009-4-3 14:14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fā)言權,要不太片面了。
作者:
jeffwangw
時間:
2009-4-4 14:45
養(yǎng)殖戶欠飼料廠的錢是經常的,那個企業(yè)不為年底的收錢而煩惱。企業(yè)確實有些背啊。嚴格的查話,有幾個企業(yè)沒有使用喹乙醇的呢
作者:
hyjcs
時間:
2009-4-8 21: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zhenjieli
時間:
2009-4-15 20:13
靜觀其變,同時警告自己,要踏實、老實做飼料。
作者:
zhao0108
時間:
2009-5-31 22:41
我們公司也出現此類情況,養(yǎng)豬戶和記者串通誣告我們公司,最后鬧到農業(yè)部,不過最后他們沒有勝利,記者就出了一個文章兩個養(yǎng)豬戶呼吁修稿飼料標準,事實是兩個20頭左右的養(yǎng)豬戶死了一家2頭,一家3頭母豬,就說是飼料的問題,公司一批次就20噸母豬料,怎么可能
作者:
ydz111
時間:
2009-6-1 12:08
飼料企業(yè)要潔身自律,同時也得學會保護自己!
作者:
畜牧刀客
時間:
2009-6-1 18:25
垃圾公司害人~~~~~~~~~~~~~~~~~~
作者:
excel
時間:
2009-6-9 20:55
有時候要強硬一些。有家水產公司也是受記者勒索,但企業(yè)根本不理,更牛的是,吃飯吃到中途,電話叫該記者“赴宴”,就點一個骨頭湯給他。然后和養(yǎng)殖戶打官司,勝訴。
只要你產品符合標簽標準,行的正,不要怕它,有時候就算是飼料問題養(yǎng)殖戶也打不贏官司的。如果飼料有問題不合規(guī),哪怕就是標簽印刷錯誤,飼料就算是黃金做的,也要息事寧人,大事化小,打官司必輸。
在養(yǎng)殖戶面前,飼料廠就是弱勢群體。
碰到惡意勒索的,不要助長他的惡習,起碼不要讓他勒索的那么順手
作者:
nongtai
時間:
2009-9-2 17:35
飼料企業(yè)明知道不能添加絕對不會去添加的,那是拿企業(yè)生命開玩笑,這純粹是欠賬惹的貨。就像不能在豬飼料中加瘦肉精一樣,企業(yè)肯定不會做的。飼料企業(yè)的兄弟們小心惡意欠賬的無賴呀!
作者:
laotongxue80
時間:
2010-1-5 21:07
http://big5.cctv.com/gate/big5/s ... DE1238304136344888.
中央電視臺都播出了,中央電視臺還能有假嗎?
[ts]laotongxue80 于 2010-1-5 21:25 補充以下內容[/ts]
此人是飼料廠的律師?。。?!
[ts]laotongxue80 于 2010-1-5 21:28 補充以下內容[/ts]
魚兒死了,漁民哭了,水也臭了!
作者:
laotongxue80
時間:
2010-1-5 21:37
經灌云縣工商局委托上海譜尼測試技術有限公司檢測,江蘇省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所委托農業(yè)部飼料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檢測,證明西旺公司向連云港市灌西養(yǎng)魚戶所供應的1003飼料中確實含有大量喹乙醇。連云港市農業(yè)局連農(飼料)罰(2009)0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聯(lián)合調查組《關于西旺公司魚塘死魚事件有關情況的調查匯報》中也明確,經農業(yè)部飼料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南京)5批次的檢測、江蘇省理化測試中心6批次的檢測,匯農公司生產的1003鯉魚配合飼料(審查合格證號:蘇飼審[2008]07005、執(zhí)行標準:Q320705LAD003-2006)中均含有喹乙醇,因此作出匯農公司生產的有關批次飼料產品經檢測含有喹乙醇的認定。中央電視臺2009年3月29日《每周質量報告》之《死魚真相》,中國電視報2009年4月9日A10版也刊載了《死魚真相》,引起了社會各界,尤其是各級政府、領導干部的廣泛關注。對于此次死魚事件,市委、市政府也相當重視,成立了,由市農業(yè)局牽頭,市國稅局、海洋與漁業(yè)局、物價局、連云港工商局、江蘇金橋鹽化集團有關人員組成的聯(lián)合調查組,對西旺公司魚塘死魚事件進行調查。根據中央電視臺報道的事實、聯(lián)合調查組調查的匯報結果,西旺公司所銷售(匯農公司生產)給養(yǎng)魚戶的魚飼料添加了喹乙醇并造成大量魚死亡,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此次死魚事件,導致了的廣大養(yǎng)殖戶巨額的損失,也加劇了我們國家本已嚴重的食品安全形勢,留給我們的教訓實在太深刻了。為了依法維護廣大養(yǎng)殖戶的權益,凈化我們的食品安全環(huán)境,法律有必要、也必須對匯農、西旺公司這樣的不良生產、銷售廠家予以嚴懲!
作者:
sdsxsyj
時間:
2011-9-14 09:58
太不地道了!現在養(yǎng)殖戶越來越難斗了!
歡迎光臨 畜牧人 (http://www.esponjaestudi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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